关于聊城市嘉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氯苯甲酸提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聊城-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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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氯苯甲酸提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4-09-25 11:02: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对氯苯甲酸提纯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708

通讯地址:**市昌润路153****服务局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对氯苯甲酸提纯项目

该项目位于**化工产业园盛云路与强云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

******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辅助设施等,以工业级对氯苯甲酸(99%)为原料,经碱溶、粗滤、酸化结晶、压滤、烘干、包装等工序,年提纯3000吨对氯苯甲酸(99.8%),副产1420.788吨工业硫酸钠。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废气、对氯苯甲酸干燥废气、对氯苯甲酸粉碎及包装废气、硫酸钠烘干废气、硫酸钠粉碎及包装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配酸废气、减压蒸馏不凝气、污水站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真空浓缩冷凝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及生活****处理站(40m3/d)处理后,同循环冷却废水、软水机反冲洗废水及树脂再生废水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循环水泵、压滤机、空压机、真空泵、风机、冷却塔等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除尘器集尘外售或返生产线再利用,废布袋、废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 废滤布、废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由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该项目主要危险源为原料、产品、污染物发生火灾和爆炸伴生的有毒物质。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与市、****园区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厂区**550m3的事故水池可满足要求,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的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总量确认书,该建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需严格控制在0.255t/a、0.01t/a范围内。 (八)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九)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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