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虚实互动塔吊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虚实互动塔吊监测系统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23万元
最高限价:23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公开招标的标的是虚实互动塔吊监测系统,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间,下同),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以下所列文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或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上文件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邮件资料请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时一同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
招标代理机构对相关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及时回复邮件“确认已收到”。相关文件资料审核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如需投标人进一步补充资料、或要求将原件送抵招标代理机构处复核的,投标人应及时予以配合。如相关文件资料审核不通过或存在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该单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杨舍镇暨阳中路94号三楼。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所有投标人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7月9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发送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虞舒文181****5217,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给予答复。标书代写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7.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4:00。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福新路1号)行政楼三楼。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接收人:****
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开标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22日14:0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福新路1号)行政楼三楼。标书代写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相关法规,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二)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福新路1号
联系人:施军 电话:0512-****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杨舍镇暨阳中路94号三楼
联系人:虞舒文 电话:181****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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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