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博建木材加工厂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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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加工厂锅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6-07-01 10:52
农环审[2026]44号

****工厂: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工厂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开安镇长开路,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拆除厂区锅炉房内现有1t/h燃生物质高温蒸汽锅炉,利用拆除后闲置区域建设1台4t/h燃生物质高温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热。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及部分软化水制备排水回用于地面清洁用水,部分软化水制备排水回用于锅炉浇渣用水,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锅炉用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旋风+布袋组合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5m高烟囱(DA001)高空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罩壳、进风口消声器、管**壳阻尼等措施,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厂界最近敏感点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封闭暂存于仓库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

印发机关下载:****

2026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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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