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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县****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变更原因及内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新增设计要点,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且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09时00分顺延至:2026年07月1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招标人:****
地址:**县金洲乡金洲村二组
电话:131****2235
联系人:张春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邮编:136200
项目负责人:王维
联系人:郭昊
电话:043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