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智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青龙家园自主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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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智博****公司 青龙家园自主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市智博****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现就公司集中管理的经营性资产面向社会实行自主公开招租,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活动。本次招租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实施。

一、招租原则与方式

1.1 招租主体:**市智博****公司

1.2 招租方式:房源信息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后,分类实施承租办理流程。实行现场即时签约与公开竞价并行模式,意向承租方可到场实地踏勘房源,达成承租意向后当场办理承租签约手续;若同一房源公示期结束仅征集到1户意向承租方,直接启动现场即时签约流程;若征集到2户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由出租方在指定场地组织现场举牌竞价,严格遵循价高者得规则。

1.3 招租原则: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交易准则。

二、租赁标的物概况

2.1 资产规模:本次招租资产合计252宗,总建筑面积约24706平方米。

2.2 明细信息:各宗资产具体坐落、面积、现状、租期、招租底价等详细信息,详见《青龙家园资产招租明细表》(附件1)。

2.3 交付标准

(1)本次租赁标的物按现有主体结构、现场实际现状原状交付,交付范围不含场内一切可移动设备、物品、活动装饰及其他非固定附着物。

(2)意向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前自行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现状及周边环境,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一并提交;未按要求签署踏勘确认书的,报名资格无效。

(3)意向竞租人一旦完成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标的物全部现状,包含已知及潜在隐性瑕疵;成交后不得再以资产现状、瑕疵认知、预期偏差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减免租金、解除合同、索赔补偿等任何权利。

2.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实行灵活约定,最长不超过5年。为便于资产管理,建议基础租期设定为3年,承租方根据实际居住需求,可申请半年及以上、5年及以内租期,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租赁时长,既保障租赁关系稳定,也适配不同承租主体使用需要,减少频繁换租带来的运营管理成本。

2.5 经营用途限制:承租方必须依法合规经营,严禁利用租赁标的从事黄、赌、毒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经营业态;严禁开展高污染、高噪音、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严禁在标的内存放、囤积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违禁物品。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

3.1 竞租主体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联合报名承租,不接受境外主体报名。

3.3 按本公告规定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且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合法现场竞价资格。

四、竞租保证金

4.1 计收标准:按单宗资产首年招租底价租金的10%计取;按前述标准核算金额不足2000元的,统一按2000元缴纳。

4.2 缴存账户

户名:**市智博****公司

账号:800********0500944

开户行:****公司**西外支行

4.3 缴存时限:须在本次招租报名截止日前足额到账,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认定依据;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自动丧失本次竞租资格。

4.4 保证金用途:竞租保证金仅作为意向人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资信及履约约束,与后期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两笔独立款项,互不混同、互不抵扣、互不替代,各自按公告及合同约定分别执行处置。

4.5 竞租保证金具体处置规则,详见本公告第十条约定。

五、招租流程及时间安排

5.1 公告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起止日期以实际发布公示为准。

5.2 现场踏勘时间:公告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意向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核实资产现状(踏勘预约电话:吴女士 190****2613 )。

5.3 报名受理事宜

报名时间:首轮报名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受理时间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首轮报名期限内无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的,报名期限、竞价场次同步顺延,单次顺延周期为5个工作日。顺延周期内持续受理报名,每轮报名截止时间为对应场次竞价活动启动前1个工作日17:00,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本轮报名。标书代写

后续各轮次报名、顺延流程按上述规则循环执行,直至产生合格意向承租方并组织开展签约或竞价工作。

报名地点:**区**街道滨**路436号1608室。

报名所需资料:详见《报名文件清单》(附件2)。

5.4 现场竞价会议安排

竞价时间:具体竞价时间出租人通知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仅适用于同一标的物征集到2名及以上合格意向竞租人的情形。若同一标的物仅征集到1名合格意向竞租人,则不举行竞价会,直接按即时签约流程办理。出租方将在竞价活动开始前至少1个工作日,以书面或短信、微信等可查证的方式,统一通知所有合格意向竞租人具体竞价时间及地点。竞价采用 5个工作日滚动机制:若某一轮次无意向人报名,则该轮竞价活动自动取消,并顺延5个工作日后开启下一轮竞价。

竞价地点:**区**街道滨**路436号1楼会议室。

5.5 现场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以单宗资产年租金为报价基数,采取现场公开举牌报价方式进行。

(2)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1000元,后续所有报价必须为1000元的正整数倍递增。

(3)同一标的物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竞租人为两名及以上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成交承租方。

(4)同一标的物仅有一名合格意向竞租人的,不举行竞价会,直接启动现场即时签约流程。

六、成交后履约办理流程

6.1 签署成交确认文件:确定成交结果后,成交承租方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的,直接认定构成违约,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2 租赁合同签订时限: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成交承租**式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6.3 首年度款项缴纳时限: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清首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6.4 履约保证金标准:按单宗资产首年合同租金总额的10%计取,核算金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缴纳。

6.5 后续租金缴纳:租赁期内按自然年度按年缴纳,承租方须于每一租赁年度到期前一个月,足额预缴下一租赁年度全年租金。

6.6 本次招租结合当前低迷租赁市场行情,为提升资产出租盘活效率、增强市场吸引力,所有标的均不设置年度租金递增比例。

七、租赁标的交付约定

承租方足额缴纳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约定全部应缴费用,且资金全额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资产现状移交租赁标的,双方共同签署书面资产交接清单;租赁期限起算时点、租金计收起算时点,均以标的实际正式交付当日为准。

八、承租方权利义务及经营管理责任

8.1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正式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整体或部分实施转租、分租、转借第三方使用,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经营业态及租赁用途。

8.2 承租方为租赁标的实际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租赁期间消防安全、生产经营、人身财产、治安管理等全部安全主体责任,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经营纠纷,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8.3 严禁擅自改动、破坏房屋原有主体承重结构及建筑布局;因经营需要确需装修改造的,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全部设计、施工、材料、人工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依法解除后,承租方前期投入形成的固定装修、不可移动添附物,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损毁或索要任何补偿。

8.4 租赁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网络通讯费、经营涉税费用、行政规费及经营活动衍生的全部经营性开支,均由承租方按期自行足额缴纳、独立承担。

8.5 承租方须根据自身经营业态及消防合规管理要求,自行配齐、达标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并承担后期日常维保、年检整改全部费用,确保全程符合消防安全监管规范。

8.6 租赁经营期间,由承租方自行协调处理邻里相邻关系、周边经营人际纠纷,自行维护平稳有序的经营环境。

8.7 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承租方须在终止之日起3日内清空场地自有物品、完好返还租赁标的及原有附属设施。逾期未搬离的遗留私人物品,一律视同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依法处置,由此产生的清运、保管、处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履约保证金管理约定

9.1 租赁合同正常期满终止,双方办结场地交接、全部费用清算结清,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无违约行为、无资产人为损坏赔偿情形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9.2 租赁期内,承租方出现单方提前退租、擅自解除合同、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等各类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实际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出租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追偿剩余损失的合法权利。

十、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意向竞租人、成交承租方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已缴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出租方处置所有:

10.1 报名环节刻意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事实,弄虚作假骗取竞租资格的;

10.2 采取串标、围标、恶意哄抬报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正常招租交易秩序的;

10.3 被正式确定为成交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10.4 成交后未按公告时限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

10.5 成交签约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缴纳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10.6 违反本次招租报名承诺、竞价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十一、特别风险约定

11.1 政策性及不可抗力风险:租赁期内,如遇政府统一征收、拆迁改造、市政规划调整、行政指令整改等政策性事由,或发生不可抗力客观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腾退移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及经营损失赔付责任。

11.2 优先承租权失效约定:原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主体,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缴存保证金、签署优先权确认函或未按竞价规则规范行使优先权的,一律视为永久自动放弃本次及后续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益。

11.3 效力顺位约定:本招租公告为本次招租活动要约邀请,仅作交易流程及权责参考;招租公告未尽事宜、权责细化界定,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房屋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11.4 争议管辖:因本次招租行为、公告释义及后续租赁合同履行产生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统****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11.5 公告补充修订:本次招租公告一经公开发布具备法律效力;公告期内如需修改、补充、变更相关事项,出租方将另行发布正式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门:资产运营部

业务咨询电话:吴女士 190****2613

出租方:**市智博****公司

监督电话:0818-****910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日

附件:1.青龙家园资产招租明细表

2.报名文件清单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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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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