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验收)核实许可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水泥厂棚户区改造
三、建设位置:**县**镇教育路
四、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审批宗地面积为19590.57m2,建筑占地总面积为4228.60m2,建筑总面积为34435.00m2(其中①住宅区1:宗地面积为9870.07m2,建筑占地面积为3189.00m2,建筑栋数七栋,建筑层数为地上八层,建筑高度为25.70m,建筑总面积为26001.90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②住宅区2:宗地面积为610.99m2,建筑占地面积为202.60m2,建筑栋数一栋,建筑层数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为22.70m,建筑总面积为1480.60㎡,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③住宅区3:宗地面积为3109.51m2,建筑占地面积为837.00m2,建筑栋数三栋,建筑层数为地上八层,建筑高度为25.70m,建筑总面积为6952.50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实际竣工宗地面积为19590.57m2,建筑占地总面积为4171.05m2,建筑总面积为34431.92m2(其中①住宅区1:宗地面积为9870.07m2,建筑占地面积为3133.80m2,建筑栋数七栋,建筑层数为地上八层,建筑高度为25.70m,建筑总面积为25999.52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②住宅区2:宗地面积为610.99m2,建筑占地面积为201.22m2,建筑栋数一栋,建筑层数为地上七层,建筑高度为22.70m,建筑总面积为1480.54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③住宅区3:宗地面积为3109.51m2,建筑占地面积为835.98m2,建筑栋数三栋,建筑层数为地上八层,建筑高度为25.70m,建筑总面积为6951.86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五、公示时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
六、公示地点:
******局公告栏(**市**县**镇民生路27******局)。
******局官方网站(http://www.****.cn/xxgk/ndzrzy/bmzc/tzgg/)。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县**镇民生路27号,电子邮箱:****@163.com,邮编:547200,联系电话:0778-****990)。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