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交能融合低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能源港)示范项目(一期)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交能融合低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能源港)示范项目(一期)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大砻坊街道大砻坊科技文化园A04栋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工 0553-****23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繁阳镇繁瑞星城**门面房D1-4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俊 189****6577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松岭路336号10层1001室 | |
| 投标报价(元) | ****662.8 |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收到项目开工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合同名称:**区新能源零碳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②合同名称:大****集团****公司充电站建设工程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安****经济开发区汤口路43号** 凯乐企业孵化器厂房内 | |
| 投标报价(元) | ****071.53 |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收到项目开工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合同名称:****电厂综合能源开发项目一期; ②合同名称:****中心充电桩建设。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省**市**区骆岗街道**路与******商务中心2幢2-1410 | |
| 投标报价(元) | ****212.35 |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收到项目开工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安装调试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合同名称:广汽能源**长江东路超充站; ②合同名称:广汽能源**世茂翡翠首府超充站。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未双签,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在可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10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