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试验和第三方检测)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位于****内,****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7947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604㎡,地下建筑面积20875.5㎡,建筑高度为73.7米,最大跨度为9.1米,基坑深度为15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物流系统工程及室外等其他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29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C座9楼C3开标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6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为 58.00% | ||||
| 检测服务期 | 95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朱亮;(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271471;身份证号:432522**********9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 2. ****开发区轻纺城辅料加工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3. **家园项目未实施部分工程检测服务; 4. ****大学****医院****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5. ****泰**区多式联运保税仓储基础设施及多式联运(冷链)综合物流枢纽信息化平台设施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60.00% | ||||
| 检测服务期 | 95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交投﹒**华府项目工程检测; 2.****市**县第二高中建设PPP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3.****园区****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检测服务。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壮族自****设计院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49.10% | ||||
| 检测服务期 | 95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任重;(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1483;身份证号:450102**********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水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项目工程检测; 2. ****集团****医院工程检测; 3. **市白沙半岛片区**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地块7)主体工程(1-3、5-12号楼及地下室)质量检测。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http://ggzy.****.cn/gxggzy/)、****政府采购网(zfcg.****.cn)。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胡芷榕0771-****768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94 |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中: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