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办案及技术用房**石窗台制作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院内办案及技术用房(**县沙**镇迎宾路10号)
3.采购内容:**石窗台的石材采购、加工、运输、安装、收口、清洁、垃圾清运等全部工作,包工包料。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石材加工、装饰装修相关施工能力,拥有固****施工队伍。
3.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项目技术及施工要求
1.石材材质:采用天然**石(浅灰**石),石材厚度、尺寸按现场窗户实测尺寸加工,色泽均匀、无裂纹、无杂色、无破损。
2.施工标准:窗台铺贴平整、缝隙均匀、收边美观,打胶密封严实,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全包要求: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原有窗户的拆除清运、石材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运费、税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再另行加价。
4.质保要求:整体工程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开裂、脱落、破损等问题,成交单位须免费维修、更换。
四、报价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正式报价函(列明总报价、单价、工期、质保期);
(2)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4)同类窗台/石材安装相关业绩证明。
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3.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0000元,报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
五、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6月29日
2.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自行核对尺寸及现场情况,踏勘产生费用自理。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8时(**时间,逾期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4.递交地点:****三楼办公室
5.联系人及电话:马明焱 155****8530
六、评审及成交原则
1.****对有效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在满足项目质量、工期、服务等全部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有效报价单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结果将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施工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所有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
2.成交单位须严格按照询价要求及承诺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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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