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开发区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体系运维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体系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5)最高限价:800000.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6)招标需求:****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体系运维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法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四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公告发布媒介:****政府网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将磋商确认函、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闵工、邮箱:****@qq.com、电话:153****0917,代理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发放磋商文件。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磋商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标书代写
2、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电话:153****0917。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下次投标资格。并根据《**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县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五、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下午14:30;标书代写
磋商时间:2026年07月13日下午14: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磋商地点:**县**西路188号(****)13楼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西路188号
联系人:盛主任
联系电话:182****4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路2-6号
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工
电话:153****0917
七、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此件公开发布)
****开发区2026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体系采购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