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6-14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7-01 13:42 至 2026-08-30 13:4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2600.8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根亲大道以东、新二街以北 | |||
| 经度 | 115.663158 | 纬度 | 32.14473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5-22 至 2026-06-2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向军 | 单位联系电话 | 152****838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向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2****838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康志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811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蓼城大道南段西侧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6-14地块位于**县根亲大道以东、新二街以北,地块面积42600.89m2,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E:115.663158°、N:32.144733°。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地块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荒地、居民住宅;西侧为根亲大道;北侧为**碧桂园小区。 该地块原土地权属****办事处****社区集体用地,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现场踏勘、走访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对地块历史使用者、周边村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进行了人员访谈,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了《**县2026-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该地块历史上长期作为农用地、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地块内存在的工业企业为******公司、****纸品厂,企业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块内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未曾长时间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为污水灌溉区;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风险;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调查地块现场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被污染的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地块相关资料收集齐全,满足调查和分析判定工作需求。 综上,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途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下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