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2026年7月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连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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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7月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办公室

电话:0429-****076

传真:0429-****07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5万吨/年炉渣处理生产线项目

****

**省**市**区塔山乡段木丛村

******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用地面积9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生产车间3000平方米、原料库500平方米、成品库500平方米、办公用房300平方米、宿舍300平方米、实验室100平方米,**1条炉渣处理生产线,年处理15万吨炉渣。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4%。

1.废气: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间封闭、雾炮机洒水抑尘,并对原料库定期喷撒除臭剂;厂区地面硬化处理,运输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在进出场**行轮胎冲洗。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鸣笛,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

4.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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