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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01
| 项目名称 | 第一师六团**镇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6团锅炉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94.0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董为强 |
| 联系人 | 陈默 | 联系电话 | 151****08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945 | 环保投资(万元) | 94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现状一台46MW燃煤锅炉增加SCR脱硝系统、改造现状布袋除尘器、更换现状省煤器(空预 器)、改造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和引风机等相关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46MW燃煤供热锅炉采取超低排放改造措施后通过超低排放系统处理合格后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产生的废水采取经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循环利用,停暖时沉淀池中废水排放至浇洒炉渣减少灰渣运输中粉尘飞扬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锅炉排出的炉渣、炉灰和脱硫产生的石膏采取以综合利用为主,厂内采用灰、渣分除,干除灰方案,并配备有汽车散装机、自卸车等,可将干灰(渣)直接用罐装车及自卸车运至用户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灰场贮存,灰场的贮灰方式为干式贮灰加湿碾压。将脱硫石膏进行加工处理,转化为可再利用的产品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在满足工艺条件的前提下,选用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2)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取防振、防冲击措施以减轻振动噪声,对有振动的设备采用减振垫,与振动设备连接的管道采用柔性接头,并考虑改善前提输送流场状况,以减小空气动力噪声。(3)在工艺设计中,尽量主要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声源,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房间,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建筑材料,并设置必要的值班室,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防护隔离。 | ||
| 承诺:**** 董为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董为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