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制剂室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40.00万元/3年、项目最高限价:240.00万元/3年
4.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1 |
制剂室车辆保障服务 |
80万元/年 |
1项 |
****医院制剂室车辆使用正常、安全运行,为医****医院制剂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医院制剂有序供应。 |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
2.2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http://www.****.cn
3.方式: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4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学院南路62号)六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政策:
1.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3 《****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相关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地 址:****美术馆后街23号
联系方式:010-****6287秦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010-****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卢燕、梅建伟、王昀炜、任伟
电 话:010-****8007
电子 邮箱:luyan@cntcitc.****.cn
5.1服务内容:
5.1.1车辆运送药品、班车等其他保障制剂室车辆使用服务内容,用车需求如下:
| 序号 |
用车时间 |
始发地 |
目的地 |
需求 |
预计年用车次数 |
| 1 |
周一至周日(每周≥5次) |
芍药居或北苑北 |
制剂室 |
班车 接送 |
280 |
| 2 |
周一至周五(每周≥2次) |
制剂室 |
****医院 |
送货 |
120 |
| 3 |
周一至周日(每周≥3次) |
制剂室 |
****中心 |
接送货 |
160 |
| 4 |
不定 |
制剂室 |
****研究院等 |
送检水、样品等 |
40 |
5.2服务要求:
5.2.1、投标人对服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业务及安全培训,至少进行1次保密安全培训,且签订保密责任书(一式两份),交由招标人备案一份。
5.2.2、****公司对用于接送招标方乘车人的车辆投保财产险、商业险、座位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必要的险种,同时在为招标人服务期间缴纳车辆养路费。
5.2.3、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与计划行程不一致的情况,其驾驶员应当听从招标方乘车的建议。
▲5.2.4、如因车辆性能问题、驾驶员原因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投标人应全权处理。由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5.2.5、投标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招标方乘车人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伤害赔偿责任,其赔偿计算标准参照侵权法中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
5.2.6、因投标人原因,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招标人药品、物品等损坏,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7、投标人遵守诚信的原则,为招标方乘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并保持车辆外观干净、内部舒适整洁卫生无异味且根据防疫要求进行专门的消毒消杀。
▲5.2.8、驾驶员遭到招标方乘车人或调度人投诉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调度人在接到投诉后,应在30分钟内进行响应并给予明确答复。投诉重大事项时,投标人还应提供书面整改意见。驾驶员两次被招标人投诉时,投标人应更换该驾驶员,新的驾驶员需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开始进行服务。
5.2.9、投标人的项目资费已包含为招标方服务期间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油费、车辆维修费及人员成本等全部费用。
▲5.2.10、投标人需配合招标方实际工作需求调整工作时间。
5.2.11、投标人需提供应急预案:因地震、洪水、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双方优先协商保障急救类的供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遇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突发传染病),需优先保障招标方车辆使用。
5.3人员要求:
▲5.3.1投标人应派固定驾驶员、搬运工及固定车辆为招标人服务,驾驶员及搬运工应身体健康并每年体检一次,应有从事药品运输、搬运行业3年以上经历,并保证根据招标人车辆服务需求调整驾驶员和搬运工的数量,保障招标人用车需求。
5.3.2、投标人可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或一名总调度人,负责与招标方联系沟通日常用车服务事宜。用车计划在既定的年用车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以每周招标人发布的任务为准。
5.4其他要求:
▲5.4.1投标人在行业内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承诺在5年内未收到关于车辆保障服务等物业管理问题的任何通报、处罚、在国家公信网上没有不良记录等。
5.4.2、提供车辆保障服务项目的完整服务方案、保密方案以及提供质控方案,其中应包括车辆保障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并建立相应监督和考核机制。
5.4.3、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方送货、班车等实际用车需求派发车辆和驾驶员,且能满足招标人有紧急情况时的用车需求,保证在10分钟内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