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26年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我校就2026年度监理服务单位开展内部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学2026年监理服务。
2.服务范围和要求:
(1****学校指定工程或采购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
(2)需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履行职责,保障日常沟通顺畅,服务规范到位,及时响应工作指令;
(3****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学校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4)企业信誉良好,无社会及建设单位负面评价。
3.中标方式与管理:
(1)本次招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
(2)招标人对中标单位实施动态管理;
①中标单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取消其本聘用期内的服务资格,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拒绝其报名参加下一期投标。
一是拒不接受招标人安排的项目,或对承接项目挑拣推诿的;
二是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无法达到规定服务标准,甚至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
三是拒不执行招标人合理指令的。
②出现上述情形或中标单位主动退出时,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招标时的投标单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投标须知
1.监理费用招标控制价费率:3.3%(各项目监理费用=各项目合同价×该费率)。
2.投标报价:参照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确定下浮率,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5%,以合理报价为原则。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建设局行政处罚及红色警示的查询截图;
3.定标综合评定票决要素:
(1)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后,****小组开展综合评定票决;
(2)评定要素包括:近3年业绩(时间范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信用评价、投标报价等;
4.费用结算方式:
项目合同参照**市现行合同范本及各项目合同价签订,监理费用根据招标控制价下浮后结算(具体结算以各项目审计结果为准:审计结果超过合同价的,以合同价结算;审计结果低于合同价的,以审计结果结算)。监理酬金不随监理服务时间的**而增加。
三、投标资料及投标方式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屋建筑工程/市政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诚信承诺函(承诺提交文件真实性,格式自拟)。
8.报价单(填报下浮率)
9.业绩(最多5个,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附件模板填写)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密封提交,全部材料须装入文件袋密封,文件袋正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注明信息的,视为无效标书。
投标地址:**市******社区黄金南路49号
截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下午5:00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7****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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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 25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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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供应商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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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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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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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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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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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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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主要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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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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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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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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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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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控股股东 |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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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管理关系 |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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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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