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中心一楼01****超市) |
| 出租底价 | 5.2万元/年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52.93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7-01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20 |
| 出租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翡翠路900号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8901XH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成颂 |
| 租赁期限 | 3 |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中心一楼01号房产,标的位于**省**市**区胡岗路13号******校区内,标的无免租金装潢期,面积、租期等均详见项目公告。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底价,成交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实际成交价3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需要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请于挂牌公告期内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提前与现场勘查人联系,进行预约勘查;现场勘查人:韩老师,联系电话:189****7833。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仅用于经营文化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日用百货、小礼品、定型包****超市,禁止售卖需现场加工食品(成品食品除外)、香烟、白酒(包含酒精的饮品)、殡葬用品、****学校相关规定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及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安全隐患及其他有碍相关秩序的行业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特别提示:截至本项目挂牌起始日,出租标的所在校区(******校区)在校师学生约700人,师生人数将随办学规模动态变化,仅供参考。学校全年寒暑假合计约3个月。 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承租方所经营的****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出租方****超市同品牌的同类型商品价格(特价商品、促销活动除外)。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50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禁止出售预售卡、代金券和其他形式的储(充)值卡。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50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在店铺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不得出店占道经营,不得在标的外搭建。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5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所有垃圾应送到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垃圾日产日清。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2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5)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规定及出租方相关规定,对所提供服务实行“三包”,假一赔十,并配合出租方相关部门定期排查。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5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6)《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将标的内所有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的隶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提交至出租方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在租赁期内,若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承租方应立即告知出租方并进行备案。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承租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次月补齐所扣金额。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三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确定营业时间****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扰乱出租**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生活秩序。暑假、寒假的****管理部门决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8、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9、租赁期内,承租方对标的进行改造、装修时,改造、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改造、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改造、装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改造、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 (2)续签条件。每年合同期满前30日,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从师生满意度、商品价格和质量调查、遵从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且通过出租方审核通过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承诺函,承诺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提交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3****超市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经营场所为自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房产权属证明文件;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早于2021年1月1日,须补充2021年1月1日(含)后仍有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经营场所非自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对应租赁合同,合同主体和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且合同租赁期满日须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 ③提交业绩证明材料中,营业执照名称须包含意向承租方名称,如:“意向承租方名称”+“分店”或“意向承租方名称”+“分公司”等形式。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该项目挂牌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心将意向承租方材料报送至出租方审核,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获得竞价资格;未通过出租方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无法获得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该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后的剩余****交易中心接到出租方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4、该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只有1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则确定该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本标的协议成交。 (2)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3)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按照“价格相同、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先报出最高价的为承租方。 5、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3)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且具体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3****超市经营业绩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参与竞租; 3、在出租方来函所列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可参与此次竞租(相关主体可持相关身份证明****交易中心查看);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7-01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2万元 |
| 不动产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类型 | 其他 |
| 出租标的地址 | ********中心一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郑娅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162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