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前岐镇小岳村岭头亭至薛家村牛洋农村道路路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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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鼎水审批〔2026〕19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03-23
标 题: ****关于**市前岐镇小岳村岭头亭至薛家村牛洋农村道路路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前岐镇小岳村岭头亭至薛家村牛洋农村道路路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鼎水审批〔2026〕19号
2026-04-02 15:58


******委员会:

你方申报的《**市前岐镇小岳村岭头亭至薛家村牛洋农村道路路基工程》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相关行政许可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小岳村岭头亭至薛家村牛洋农村道路路基工程位于**市前岐镇小岳村岭头亭至薛家村牛洋,总占地面积4.86hm2,其中临时用地面积0.08hm2,占地类型为道路用地、林地。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46,190万m3,其中挖方23095万m3,填方23095万m3。项目总投资383.6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21.87万元,工程总工期为5个月,即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根据有关规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78hm2,防治责任由你方承担。

二、设计水平年与防治目标

同意设计水平年采用2026年,防治标准按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二级标准执行,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5%,表土保护率达到87%,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22%。

三、水土保持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表》关于本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等方面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成果和拟补充增加的水土保持措施。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1. 基本同意《报告表》从水土流失现状、影响因素等方面对本项目水土流失分析的结论;

2. 同意采用数学模型法对项目土壤流失量进行预测,预测成果基本正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155.10吨,其中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26.35t吨。

五、水土保持措施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设,主要防治工程量包括:

主体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404m3,表土回填5404m3,一级沉沙池2座;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1.80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0600m2,洗车池1座,临时排水沟904m,临时沉沙池1座。

六、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基本同意《报告表》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依据,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52.5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4.7832万元,详见附件《水土保持估算总表》。

七、有关要求

1. 建设单位应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并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法向我局报备。

2. 本批复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3月23日起至2029年3月22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水土保持估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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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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