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园区巴润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公开征求意见,收集社会公众对该决策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事项概况
1.决策事项:本次启动《****园区巴润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编制工作,****园区发展新形势及现实空间发展诉求。
2.规划原则:本次规划遵循“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持续发展、远近结合,产业引领、集群发展,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安全智慧、韧性保障”的规划原则。
3.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内****园区巴润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批复范围及两处拟扩区范围,规划总面积为372.36公顷,其中:化工集中区位于百灵庙镇以西50公里处,**经三路,西至经一路,南至国道G335,****公司西南边界,规划面积189.89公顷。拟扩区范围一位于达茂旗明安镇境内,紧邻明安镇与**鄂博**(以下简称“****”)行政区界,处于国道G335以北区域,规划面积82.38公顷。拟扩区范围二位于化工集中区**,北至G335、****风电场、西至****行政边界、****风电场,规划面积100.09公顷。
二、评估内容
围绕本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领域潜在社会稳定风险,梳理矛盾隐患。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决策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重大决策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重大决策的实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
3.本重大决策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媒体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公司反馈,也****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评估主体:****
联系人:孟婧 联系电话:0472-****109
****公司:******公司
联系人:白瑞平 联系电话0471-****618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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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