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劳务外包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属地化服务描述“投标人在**省内设****公司、办事处或服务网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各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办事处、服务网点的,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答复:****办事处或服务网点,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第(1)项为必须提供,第(2)、(3)项选择其一即可):
(1)设立该机构的内部批准文件(如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等);
(2)该机构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并附现场照片;
(3)该机构在当地的纳税或社保缴纳记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保留核实真实性的权利。
2、投标人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近年承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结算发票”,存在疑问。(1)劳务外包项目大部分是按月结算,项目发票数量非常多,如果需要提供全部发票,量会非常大,每个项目平均百来张;(2)如果需要全部提供,那么有些项目未完结,这种情况该如何提供。综上,是否可以提供起、止月发票已完结的项目提供起始月份、完结月份的发票,未完结的项目提供起始月份、截至当前月份的发票
答复:可以。
3、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描述的“(2)服务流程与质量标准方案(4分):包括各服务事项(后勤、综合管理、业务辅助等)的具体作业流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这里的“后勤、综合管理、业务辅助等”与招标范围中的“后勤服务类、业务辅助类、生产辅助类”对应不上,是否为“后勤综合管理、业务辅助、生产辅助等”标书代写
答复:可按“后勤综合管理、业务辅助、生产辅助等”编制方案,也可自行增加其他相关内容,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即可。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细化和修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之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电子标服务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