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委托****对“航空航天金属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航空航天金属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省**市**县青竹街道金茂路18号
(5)总投资:2000万元
(6)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011.2平方米。通过新增生产线设备,建设智能化电镀线6条(包括1条镀镉、镀镉钛、镀铜、镀锌、镀镍复合线,1条阳极氧化线,1条化学镍线,1条镀金银线,2条镀硬铬线)、1条退硬铬线,并配备喷漆、烘烤、喷砂、抛光、除氢等工序。项目由电镀生产线系统、电源控制系统、环保及通风系统等智能模块组成。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量约600万件金属零部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青竹街道金茂路18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80****8026
邮箱:****@qq.com
邮编:6204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市**区武科西一路7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3****6551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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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