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 | **区潘庄镇潘庄工业区六经路与一纬路** | 中和佳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400万元,在**区潘庄镇潘庄工业区六经路与一纬路**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污泥脱水车间新增2套150t/d的高压隔膜板框脱水设备,用于污泥干化前的脱水处理。 | 1、废气:本项目污泥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封闭间顶部集气口收集后,引入现有的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干化工序和干化炉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废气经干化炉排气口收集,1#、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各池集气口收集,以上各股废气统一引入现有的1套“冷凝器+湿法静电除尘器+热管式烟气换热器+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生物床+干式过滤+两段(并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经一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1#市政污泥池、工业污泥池产生的废气经池体隔间顶部集气口收集后,依托现有“两级碱喷淋+静电除雾+两段(并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混拌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封闭式混拌机上方集气口收集后,引入现有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部分污泥脱水产生的压滤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及二级水喷淋废水依托现有2#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污泥调配用水及全厂喷淋塔用水,剩余部分排入厂区总排口,最终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不外排;另一部分污泥脱水产生的压滤废水、两级碱喷淋废水、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及蒸汽冷凝水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直接排入厂区废水总排口,最终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好**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沾染废物、废油桶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滤布交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 2026.7.1— 2026.7.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