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县直医院建设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体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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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 **市**县帝喾大道中段路西 1,280,000.00 评审价格:****000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张卫星、郭旭亮(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8,0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站北大道与锦秀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孙老师、吉老师
联系方式:0372-****288、037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160米路东福九鼎锅炉4楼402室
联系人:宋丹丹
联系方式:176****6760、176****6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丹丹
联系方式:176****6760、176****679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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