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受****委托,于2026年7月22日14:00在**县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厅对下列非法开采的石英闪长岩等矿产品罚没资产以其现状有保留价增价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物
| 序号 |
名 称 |
存放地 |
重量 (吨/立方米)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石英闪长岩加工后未使用堆放料 |
**县杨坝镇柳坝村通组路堆料场 |
4813.4吨 |
19253.6 |
1 |
| 2 |
**质**岩 |
**县南玉双飞粉厂杨坝镇林园**岩(钙粉)矿堆料场 |
117.2立方米 |
8790 |
0.5 |
| 3 |
霞石矿 |
**县坪河霞石矿V 号矿堆料场 |
326吨 |
61288 |
2 |
| 4 |
**岩(钙粉) |
**县南玉双飞粉厂杨坝镇林园**岩(钙粉)矿堆料场 |
7631吨 |
572325 |
10 |
二、展示及竞买报名
(一)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现场展示。
(二)竞买及报名
1、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竞买人报名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如期进帐凭证;
(3)《现场尽职调查承诺书》《竞买与竞得风险承诺书》等。
3、凡有意竞买者请持上述相关资料,于2026年7月22日12:00前到南****服务中心五楼受理大厅接受资格审查,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到账为准):2026年7月22日12:00,汇款时请注明“XX资产竞买保证金”字样。标书代写
(二)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市****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2 27002 0104 0006 931
四、其他事项
(一)成交时起,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若整个工作按约定时间完成并经过验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条件下,3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二)按照标的物的实际现状(含瑕疵)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公示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与实际品种、数量、质量等存在差距的,不影响成交价。在此,恳请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务必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一旦参与竞买成功,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市场风险、瑕疵风险自行承担。
(三)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后5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缴清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实物。
(四)买受人收到实物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及场地平整。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拉运、装卸、税费及后续加工费用。安全生产等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政府规划许可的合法场地。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或未按时完成清运的,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并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遵循本场拍卖会相关拍卖文书约定。
咨询电话:受理股电话:0827-****700 181****3503
网 址: http://www.****.cn gonggao.****.cn
南****服务中心 **市****公司
2026年7月1日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