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儿童督导员政策执行能力、实务操作水**服务保障效能。中心计划通过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开展2026年“丹心护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详情如下:
一、购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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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目的
1.法律法规解读。精准掌握《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政策理论运用。熟练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认定、摸排、评估、干预等实务操作技能与保障政策;
3.实务技能提升。熟练掌握儿童督导员工作职责、流程与方法(包括排查走访、信息动态更新、风险评估等)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与报告流程等;
4.儿童心理技能。初步掌握儿童心理特点与沟通技巧、儿童心理创伤、危机干预等,强化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推动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
三、培训课程与内容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案例解析、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解读和应用、儿童督导员实务技能提升、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和干预技巧等方面开展培训。(详见附件)
四、资金来源与预算
1.财政资金。
2.预算147964元,以实际培训人数、培训场次进行结算。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26年9月-10月
2.培训地点:**市
3.培训方式:线上+线下,并录制培训视频。
六、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申报本采购项目。
七、申报要求
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将①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以及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②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④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⑤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八、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需对报价文件予以密封并加盖公章,在2026年7月8日17点30分前送交至**市**区**村258号,送至****三楼办公室,过期不予接收。联系人:吴建林,0751-****669/180****8861。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附件,并满足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报价、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项目成交单位,****中心支委会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3.项目申报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4.结果公示:采****民政局网页公告。
5.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选、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2026年“丹心护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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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