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局:
你局报来的《****保障局关于申请**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专区**分区数据应用服务项目立项的函》(昭医保函〔2026〕30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市委网络****办公室、****办公室、****管理局出具的有关意见,及《**市数据局关于**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专区**分区数据应用服务项目立项初审的复函》和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有助于完善医保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升医保科学化管理与服务能力,实现国家平台统一性与地方需求灵活性结合、医保数据“走出去”与相关数据“走进来”结合。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不涉及硬件软件方面投资建设,是以**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专区为载体,聚焦**市医保业务实际需求,深化**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专区**分区本地化应用服务,服务核心为医保日常数据查询统计服务、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服务、医保基金运行监测服务、医保数据分析服务、DIP付费改革支撑服务、配套提供数据应用保障服务和3年驻场运维服务。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5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建设部分)。
四、接文后,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开展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建设内容,达到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总投资变化超过项目批复10%的,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0〕3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开展好工作。
六、请****政府信息化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和标准规范,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七、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八、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督促参建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参保主体责任,严格坚守“先参保、再开工”。
九、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