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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东、西部“一船两证”休闲渔船
试点运营及海钓**实测报告编制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市东、西部“一船两证”休闲渔船试点运营及海钓**实测报告编制项目已全部完成。业主单位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经审核,受托单位提交的实测报告内容完整、数据详实,全面摸清了东、西部海域海钓**储量、航线条件、休闲渔船试点运营可行性,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反馈,逾期反馈意见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月1日-7月7日)。
二、异议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单位、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异议材料,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事实依据(个人请署名,单位请加盖公章)。
(一)电子邮箱:****@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休闲渔船实测项目验收异议”;
(二)联系电话:****8151;
(三)邮寄地址:**省**市**区海润路2号****渔业发展科。
三、有关说明
(一)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材料,我局将逐一核实研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完成项目验收。
(二)单位提交异议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交异议须注明本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
附件:1.**市东部“一船两证”休闲渔船试点运营及海钓**实测报告
2.**市西部“一船两证”休闲渔船试点运营及海钓**实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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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