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豆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北山镇五福村雷家桥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0万元,租赁长****公司的传达室、办公楼、变电间及******公司2号生产车间共6954m2,购买豆腐粗坯,进行豆制品深加工,主要产品有腊香干、油豆腐、臭豆腐、虎皮香干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水 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站,生产废水主要有锅炉外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区的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作类标准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1直接排放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氧化塘,用作农田灌溉,不直接外排。 (2)废气 燃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72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油炸工序燃气灶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燃气灶烟气SO2、NOx、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油炸工序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型规模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小型规模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车间异味,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的管控。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底座应安装减振装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统一处理;不合****养殖场;污水处理站污泥每季度委托相关单位采用罐车直接抽****处理厂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锅炉灰渣外售作农肥、废****公司回收、废滤材、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原厂家回收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场所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4042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8日)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