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我局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1家第三方机构承接该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二)预算金额:78000.00元。
(三)采购需求:对我市12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服务,每家6500元,按实际评估数量进行结算。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项目内容
(一)组织具备资质的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符合参评资格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初评。
(二)向全****委员会汇报评估情况,整理汇总相关评估材料,出具初评意见。
(三)接受评估对象复评申请,****小组进行复评。
(四)配合做好调查评估过程和评估公示的社会投诉。
三、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事业单位。
(二)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具备相关评估工作专业力量。
****政府部门委托实施同类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提供材料
(一)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及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及费用报价。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评估工作经费、差旅费、评估指导费、专家评审费、档案建设管理费、机构基本建设费、公示公告和牌匾证书费等完成相应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费用由报名单位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五、报名时间和材料报送地址
报名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管理科(地址:**市**区**路49号市府大院36栋103室,刘生,联系电话:****308),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方式
我局将采取内部评审方式,择优选取1家项目单位。****政府信息公**台公布,未被选定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报名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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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