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委托,拟对天龙屯堡景区地戏演艺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 购 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天龙屯堡景区地戏演艺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内容:以大明军屯文化为根、国家级非遗**地戏为核心,打造循环演出、沉浸式观演、游客互动、研学体验、区域联动一体化文旅演艺项目,实现文化活态传承与旅游提质升级。(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47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成功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5.1一般资质要求: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2026年近一个月财务报表或2025年财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个体工商户如无财务状况报告及缴纳税收****银行资信证明);
③2026年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则无需提交以上②-③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④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五、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6年 7 月 2 日09:00至2026年 7 月 8 日16:00;(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下午15:00时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办事处标书代写
八、PPP 项目:否
九、采购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陈忠海
联系电话:139****6234
十、采****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 系 人:刘俊
联系电话:135****0444
十二、招标信息及结果公告媒体: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
十三、投标保证金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