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北海新区金山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无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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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6-05-25 14:51】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查图像资料表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以下简称“该站”)位****经济开发区**大街以南小开河以东蔡河路以西,投资人为张荣芳,该站成立于2013年02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站原位于**市**新区**子镇蔡家村南,2017年因**大街道路拓宽工程的需要,****开发区****政府对****进行安置,将该站移****经济开发区**大街以南小开河以东蔡河路以西,安置协议书详见报告附件。

该站于2022年3月11****商务局出具的《关于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延期的批复》,同意****网点规划确认延期,****经济开发区**大街以南,小开河以东,蔡河路以西(经度117.820633、纬度38.005922),占地5333平方米,加油机4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集团有限公司****调压站、加油加气站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取****服务局****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0028),2022年11月16日取****服务局****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008号),2022年5月9日取得****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鲁(2022)**县不动产权第****217号),该站不动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集团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使用。该站于2022年3月11****商务局出具的《关于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延期的批复》,同意****网点规划确认延期,****经济开发区**大街以南,小开河以东,蔡河路以西(经度117.820633、纬度38.005922),占地5333平方米,加油机4台。****集团有限公司****调压站、加油加气站项目(加油部分)于2022年9月26****审批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滨行政审批危化项目(条件)审字[2022]56号),于2023年1月13****审批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滨行政审批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23]3号)。

该站于2023年6月2日取得****服务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滨(棣)危化经〔2023〕000021号),有效期自2023年6月3号至2026年6月2日,于2023年7月6日取****服务局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鲁油零售证书第****043072号),有效期自2023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3日。

该站罩棚下2台92#/95#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2台加气机(预留),罐区设1台92#30m3汽油罐;1台95#30m3汽油罐;1台0#30

m3柴油罐;1台-10#30m3柴油罐、1台60m3LNG储罐(预留),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16条规定,该站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

项目负责人

孟庆亮

项目组成员

刘**、邢金刚、李修峰、毕瑶瑶、周宣义、孙庆轩

报告编制人

孟庆亮、周宣义

报告审核人

高忠

过程控制负责人

梁强

技术负责人

林磊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主要人员

主要任务

2026.2.27

孟庆亮、周宣义

初访、风险分析

2026.3.13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调查

2026.3.25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勘验与检查

2026.3.30

孟庆亮、周宣义

现场隐患核查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5.25

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

1.该站为二级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站址、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2.该站其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车辆伤害、触电、坍塌、噪声、其他伤害等”;在其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加油区单元、罐区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的检查,从安全管理、外部环境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其他设施四个方面对该站进行了检查,共发现2项问题,该站所有不符合项经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可知,卸油作业分值为42分,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加油作业分值为42分,其危险程度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结构重要度的计算结果进行事故树的定性分析可知:

14个最小割集说明汽油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有14种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发生有14条途径,并且它的发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个基本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基本事件X1(储罐、管路、阀门密封不严,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当)、X3(通风不畅)是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危险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违章吸烟、违章动火作业)、X5(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X6(设备静电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纤工作服摩擦产生静电)、X8(无避雷设施或设施不合格)、X9(电器设备不防爆或达不到防护要求)、X10(电器线路短路、绝缘被击穿)为汽油装置储罐火灾爆炸的7个可能性原因。

7.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鲁应急字〔2025〕17号)对该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存在情况进行判定,该站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依据《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办公厅 2025 年1月26日发布),对该站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存在情况进行排查,该站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评价组对****提出的隐患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果为:现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2002]第70号颁发、[2009]第18号修订、[2014]第13号修订、[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2015〕第79号修订)、《**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备汽油、柴油安全经营条件。

现场勘查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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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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