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四个环节,服务面积8.56万亩(按系数折算)。
二、服务范围:渡市、罐子、管村、石桥、堡子、米城6个乡镇。
三、遴选对象:择优选择为粮油作物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
四、服务组织基本条件
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优先在《**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选取。若具备社会化服务能力则按照以下内容提供资格条件资料;若不具备单独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则需提供为本区域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且有效期限在项目实施期限内;
(二)具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需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两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全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机装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农机操作员必须合法持证;
(四)运行管理规范,具有完整的运行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使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具备资料收集、分类、归档能力;自觉接受区级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遴选方式
(一)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或牵头填报《**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专家评审并公示。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择优选择。****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本次遴选若各乡镇(街道)辖区仅1家服务主体报名,符合条件者即可当选;若各乡镇(街道)辖区多家服务主体报名,则按评审结果,选择不高于3个服务主体,分片区、分面积开展辖区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8日
(二)联系人:李**;联系电话:183****3883
(三)报名地点:****办公室
附件:1.**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荐表
2.**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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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附件1:
**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推荐表
| 服务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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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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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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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数量 (台、套) |
服务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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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服务环节、区域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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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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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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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政府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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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部分:服务主体基本情况
经营服务情况,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规模、主要做法、服务模式及主要成效;运营管理制度建设、资产、收入及财务状况、所获得的相关荣誉和奖励等情况。
第二部分:相关佐证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服务主体机械设备及技术力量佐证资料;
4.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等;
5.相关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材料;
6.获**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7.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能力的照片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