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市城区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企业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为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构建绿色低碳、安全有序的城市出行体系,****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市**开展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运营区域

**市**(含**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

二、总量调控

根据**市**城市交通路网结构、人口出行习惯、公共空间实际承载能力和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核定**市**投放共享电单车2000辆。现就空余配额385台共享电单车,平均分配给有意向进入**市**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后续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考核评价情况,实施动态调节。

三、申请条件

(一)企业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佐证;

2、运营企业具备一次性在**市**投放车辆能力(现场核验车辆,按照投放配额数量,具备立即投放条件),并保障项目的安全性、持续性、迭代性发展,符合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

3、具有满足业务需求的信息管理系统,承****政府部门查阅车辆编码信息、车辆实时坐标信息、订单信息、用户注册规模、运维人员及场地等相关涉及公共利益管理需要的信息;

4、为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运营质量,运营企业须独立运营,严禁以代运营、委托管理、关联控制等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运营权,确保运营主体与申请投放主体一致;不接受运营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代理、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参加报名,已在**市**运营的企业不得报名,同时同一品牌的车辆只能由一家运营企业进行运营,违反此规定的均以无效处理。

5、运营企业需按照**市**共享电单车停放点位规划及要求,根据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配额数量,开展停放点位施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在完成停放点位建设后,开展车辆投放和运营服务,并引导承租人规范停放;

6、运营企业需组织专业化管理团队,负责共享电单车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停放点位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保持车体干净整洁、停放秩序管理整齐划一,企业管理团队具备对违规停放车辆及时清理完毕的运营服务能力,每100辆运营单车至少配备1名维护人员;

7、运营企业需设置与投放车辆总量相匹配的运维场所,并经消防安全认定,做好投放车辆保养维护,保障车辆和运维场所的安全性;

8.运营企业对承租人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车辆提供者与承租人相互承担的法律责任;

9.运营企业需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10.运营企业应具备完善的事故赔偿和保险机制,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障承租人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在用户注册阶段,运用技术手段做好身份认证,从源头上防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使用共享电动车;

11.鼓励运营企业实行承租人免押金政策,****银行或具有第****银行机构签订的资金支付协议;

12、运营企业应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承租人身份信息,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运营企业违反公开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报名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未按要求投放车辆的,一经发现并确认,责令退出。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二)车辆条件

1、须是运营企业自有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3C技术认证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运营条件,符合《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车辆最大载重不超过200斤(100千克),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编码,运营的****管理部门所申报的车辆编号一致;

2、共享电单车车辆具有统一外观、标识,车身整洁干净,设计上必须完善超载断电、配备断电式头盔、单人骑行固定靠背、固定靠背需向前缩短距离,压缩乘坐长度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乘坐人员座位及装置;

3、配备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定位装置,运用90度垂直停放技术,车辆停入指定区域方可结束订单正常还车,保证车辆入栏后,垂直路面停放,未按指定区域和指定方向还车将无法正常锁车;

4、****电站要以防火防爆充电柜形式集中充电,建设安全合规可以通过消防安全检查的充电场所。应配备与运营规模相匹配的充电设施,确保满足电池充电周转与安全监控的需求;

6、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核

公告发布报名启动后,行业主管部门将同步对所有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开展全面审核。审核工作完成后,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具备投放资格的经营企业。获得投放配额的企业,可综合自身经营成本、市场前景、运维能力等因素,自愿放弃对应投放名额。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运营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报名,同时在上述时间须提交申请材料(详见申请事项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运营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申请资料的运营企业视为放弃在**市**运营。

(二)报名地址:**市黄****人大办公楼8楼****市政园林科。报名邮箱:****@qq.com。

(三)对本次报名提出询问的,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联系人:市政园林科科长 胡立新

联系电话:0713-****926(办公);189****9038(手机);****@qq.com(邮箱)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

关于**市**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企业报名的公告.doc

2026年7月1日

关于**市**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企业报名的公告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1
招标公告
关于黄冈市城区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企业报名的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