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事业单位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信誉要求备注修改为: 依据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针对前述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可二选一提供材料:一是各官方信用平台出具的信用信息网页查询结果(含网址、查询时间截图);二是加盖公章的书面投标承诺,承诺自身不存在本条款所列各类失信、处罚、限制投标情形,并保证所承诺内容真实无误。如对承诺事项开展事后核查;经查实存在虚假承诺、隐瞒失信记录的,直接认定为弄虚作假,否决投标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予以信用惩戒。
二、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具备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给排水)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同步修改本条备注内容:
1.管理经验佐证材料须提供拟任人员履职参与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公示牌影像资料或项目往来文件签字页等能够印证其履职经历的材料(仅证明从业年限,资料显示非投标人亦可认可)。
2.如提供市政工程专业职称,需在人社部〔2019〕16 号文件印发之前取得,亦可认可。
三、招标文件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备注修改为:
1.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并完整提供以下佐证资料:对应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投标截止之日前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本单位该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工资发放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流水);标书代写
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退休证书及返聘合同。
四、开标时间调整 原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时00分 现变更为:2026 年 07 月 17 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五、其他说明
本次仅对上述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招标文件其余全部条款不作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全套招标文件及配套附件。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将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一并查阅、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存在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