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提升辖区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宁民规发〔2024〕4号)文件精神,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第二批)定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机构踊跃申报。
一
工作原则
本次机构征集严格遵循四项原则,全程规范透明、严谨有序。
1.公开透明原则:遴选信息、程序、标准、结果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公平公正原则:为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3.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科学评审,综合比较,选择综合实力最强、服务方案最优、信誉最好的服务机构。
4.诚实守信原则:申请机构应如实提交材料,并对服务质量作出承诺。采购方将建立严格的监督与退出机制。
二
服务对象、补贴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养老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①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②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2.补贴标准:轻度失能老人100元/人/月;中度失能老人150元/人/月;重度、完全失能老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200元/人/月。
3.使用范围:可用于支付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社区养老服务费用,以及入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相关服务支出。
(二)护理补贴
1.补贴对象:具有**户籍、城乡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
2.补贴标准:中度失能老人150元/人/月;重度、完全失能老人200元/人/月。
3.使用范围:用于支付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基础护理费,以及居家上门、社区专业康复护理等服务费用。
三
申请条件
已经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同时具有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成为服务机构:
1.养老服务企业(机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与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相关;
2.护理服务企业(机构)具有护理类医疗资质,能够提供专业优质服务,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证书(养老护理员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等);
3.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队伍,并且经营场所和人员队伍能满足服务项目开展的需要;
5.有规范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6.有明确的服务覆盖地域范围说明;
7.经营主体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四
申请资料
1.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 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社区养老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
3.申请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或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有从业许可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从业许可或专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有职业认证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并附上相应的劳动合同/协议、健康证明,以及专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申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10.申请机构服务相关操作规范;
11.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以上所有资料需整理齐全,扫描电子版上传至自治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机构备案,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规范。
五
服务指导清单
六
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7日18时前结束。
七
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且意向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备齐全部申报资料,并填报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名册(见附件3),将全套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26.com,后续按照要求上传至自治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2.****民政局自收到完整申报材料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筛。初筛通过后电话通知申报机构,并组织开展专项评审工作。评审采取书面审核+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安排2名以上评估人员实地核查,并从专家评审库随机抽取5名行业专家参与评审,据综合评估情况择优选择申请机构,确定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的与其进行签约,合约时间为一年。
书面材料与实地情况不符的,以实地核查结果为准。
八
咨询方式
诚挚欢迎具备实力、恪守诚信、热心养老公益事业的机构积极申报,共同打造优质便民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辖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咨询电话:0951-****314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申请表
2.****社区养老服务承诺书
3.自治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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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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