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二期项目监理招标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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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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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二期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二期项目监理招标

标段编号

****qxe001

招标人名称

****

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张婉茹

联系电话

188****8719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30日

开标地点

****中心第四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总监姓名和证书编号

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周期

****

贺文逸

****8064

175200.00

270日历天

****集团有限公司

**

****4588

152300.00

270日历天

**顺泰****公司

张大明

****1385

169000.00

27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04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寄送至**省**市**区**七路与贞观路十字睿明居1-40301号,电话:188****8719。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电话:188****8719。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1
候选人公示
宁强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二期项目监理招标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当前信息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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