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双减”相关管理规定,****对辖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026年度年检评估。通过机构自查、材料审核、综合评审等流程,已全面完成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
年检合格机构
| 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培训类型 | 法人 |
| ****开发区****公司 | 大湾社区69栋 101门面 | 文化艺术类 | 高欢欣 |
| ****开发区领****公司 | 民康路75号 | 文化艺术类 | 扬 可 |
| ******学校有限公司 | ****工业园东盛**线1号楼1#商铺 | 文化艺术类 | 户汝亭 |
| **市****公司 | ****工业园东盛**线1号楼1#商铺 | 文化艺术类 | 谭 民 |
| ****开发区****公司 | ****花园三期六号楼1层9号门面 | 文化艺术类 | 张 宇 |
| **市****公司 | 葛店金谷鑫城D号楼1-2层21号商铺B区 | 文化艺术类 | 陈正森 |
| ******公司 | 大湾社区一期49****小学对面) | 文化艺术类 | 严金林 |
| ****开发区****公司 | 大湾二期16栋2单元101-102门面 | 文化艺术类 | 胡德斌 |
| **市葛店创****培训中心 | 葛店开发区简朴寨旁 | 文化艺术类 | 邹才元 |
| 葛店开****培训中心 | 葛店开发区康源路东盛**线一楼 | 文化艺术类 | 张 浩 |
| **文****公司 | 葛店二小分部旁 | 文化艺术类 | 何斌丰 |
| ****开发区****公司 | 大湾二期16栋2单元101—102门面 | 文化艺术类 | 胡德斌 |
未进行年检机构
| **市****公司 | 葛洪大道316号 | 文化艺术类 | 林可可 |
工作要求
1、年检合格机构持续规范办学,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安全管理等各项要求,定期自查自纠。
2、所有机构必须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年检结果公示,接受社会与家长监督。
公示期与反馈渠道
1、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年检结果存在异议,可实名向****反映。联系电话:152****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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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