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合同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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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合同制)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校在读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机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招考人数、岗位报考条件等详见《****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市**区**十六路481号浙**洋经济总部大厦1楼大厅。

3.报名材料:报考人需填写《****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综合评价计分表》(附件3)、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和户主页)、二寸免冠照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结果);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均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及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当天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岗位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分类考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综合管理员岗位采取综合评价(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三者相结合方式,并按照笔试与综合评价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1:6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采取综合评价(占30%)、面试(占70%)二者相结合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列为体检对象),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遇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下同)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1.综合评价。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履历业绩与所报岗位的匹配情况。请考生根据综合评价计分规则(附件5),填写《综合评价计分表》(附件3),综合评价计分相关佐证材料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2.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或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如有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集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聘用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进行递补,递补仅开展一次。

4.通过考试、体检等环节并被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将依据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流程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将如期办理转正手续。若试用期考核未能达到本单位要求,经评估确认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验年限以《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有社保机构公章)为准,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5月31日;****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户籍:户籍要求为“**地区”的岗位,报考对象本人为**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截至2026年5月31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留学归国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学籍证明。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毕业院校特设专业、国外学历学位专业,如专业名称不一致,经我单位认定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相近或相关的,可接受报名应聘。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反映问题,以便及时纠正。

(五)后续相关信息发布,****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com/)为指定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六)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七)咨询电话:0577-****2303。

(八)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监督电话:0577-****2305。未尽事宜,招聘单位将酌情研究处理。


附件: 附件1****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综合评价计分表.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5综合评价计分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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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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