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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提高退休审批公信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3号)和《关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审核的我市提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12333或0555-****93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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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