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村区块土地开发利用基础配套工程

审批
浙江-绍兴-新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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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村区块土地开发利用基础配套工程
时间:2026-06-22
项目
侯村区块土地开发利用基础配套工程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拜****公司
监测单位
/
地理位置
**省-**市-**县
说明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0.9951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贡熙路延伸段、望海路(泰坦大道至望海路老路段)、侯村小区北侧道路,并对现有望海路老路****停车场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不再实施,****停车场场地平整及绿化工程内容)。**道路长度共计698.805m,路幅宽度6.5~16m;道路采用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20~30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等工程。

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4781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19.2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本项目实际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1年3月9日,****水利水电局出具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备案表,受理编号****。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一并对本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专章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理情况

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公司一并承担。

(五)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通过绿化覆土、绿化工程、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彩条布苫盖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表明,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7,渣土防护率达99%,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1%。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同主体工程基本同步实施,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正常,水土保持效果良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目标要求,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期管护责任已得到落实,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五)后续管护要求

侯村区块土地开发利用基础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由****负责项目区内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营、管护、维修工作。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有关力量对沿线边坡绿化做好养护补植工作,对水土保持措施运行中出现的局部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加固,使其水土保持功能不断增强,发挥长期、稳定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17日;联系人:丁赛斌/138****9454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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