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报来的《****法院关于申请审批的函》(昭中法函〔2026〕37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法院****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法院系统审判业务用房维修计划的通知》(云高法〔2026〕11号)及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既是完善建筑使用功能、优化办公办事体验的关键举措,也是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守护人员人身安全的必要手段,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法院办案需求的重要支撑。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法院内部。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审判综合楼屋顶防水修缮4800平方米;****档案室修缮210平方米;****中心修缮240平方米。
五、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9月。
建设工期:3个月。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72.00万元,工
程建设其他费28.00万元。
资金来源:****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用房维修项目资金。
八、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工作,优化设计,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和造价,****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控制规模,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同时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一、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二、请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督促参建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参保主体责任,严格坚守“先参保、再开工”。
十三、项目推进过程中,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政策申报和使用各类资金文件要求。若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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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