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旗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按照《**自治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农牧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全旗范围内遴选一批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粮油生产的社会化服务。选择发展较为充分,实施效果突出的地区作为项目实施区,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耕、种、防、收”服务从单个环节向全程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重点支持整嘎查村、整苏木镇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推进的多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发挥项目资金的集聚效应。
二、遴选服务主体和数量
服务主体为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社、****公司等服务组织。鉴于我旗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担任务较大,地块零散,为了满足农民的需求,不影响农户生产,本年度择优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少于2家。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企业、******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需具有**注册认证的营业执照、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2.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且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作业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4.优先选择已入驻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主体。
5.在农牧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承接意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含申请书、服务主体申报表、服务面积、申报承诺书、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社)章程、管理制度、申报服务主体办公场地(场所)和农机具存放场地证明照片、农机具配备情况及服务作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经苏木镇初审符合服务条件的,向****提出申报。
(三)遴选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遴选,根据提出申请服务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评选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入围组织,并在****公****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报起始时间
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于2026年7月7日18:00截止。
六、报名地点
******发展中心309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马慧萍 电话:136****3566
联系人:宝 音 电话:139****6297
****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