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二供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第一批次项目答疑及补遗
1、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技术标合格表2.3.7检修阀门、止回阀采用SUS304全不锈钢,阀门标识和材料铸造于阀体上。阀门采用SUS304全不锈钢得3分,采用其它品牌得0分。
比选文件没有提供阀门品牌推荐,只要是材质是不锈钢就得3分吗,请明确
答:检修阀门、止回阀均采用SUS304全不锈钢即可,品牌不限,但须确保质量可靠。
2、比选文件:评标办法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技术标合格表2.3.18设备运行综合效率要求:设备应具有综合效率统计评估浏览功能,设备人机界面、物联网云平台可以显示设备综合效率,便于管理人员随时查看设备综合效率,随时了解设备能效情况,便于随时调整运行策略,节能降耗。根据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综合效率大于30%得1分,综合效率大于35%得2分,综合效率大于40%得3分
这个综合效率数值是参考国家标准,还是行业通用标准,请明确出来,如果没有相关统一标准,那就是招标人设置不合理壁垒,违反招投标公平性,建议取消本条要求
答:为提高设备后期运行综合效率,保留该条款,设备运行综合效率可参考《罐式叠压给水设备》(GB/T 24912-2015)中6.2.14、7.2.14的规定,或参考国家或行业其他通用标准。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3、技术评分标准2.3.19、2.3.20 条款CMA 检测属于过度设置门槛,功能可现场直观核验建议取消得分条款
答:基于我司对市场现有厂家的了解,行业内多家具备该功能和检测报告,该部分为加分条款,不存在排他性门槛。为降低后期运维成本、提高设备运行综合效率,保留该条款。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4、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1.1款“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的第(2)项规定“具备有效的给水设备生产企业资质”。鉴于当前二次供水设备制造商无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作为生产企业资质是否可行
答:可行。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1=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技术标合格表(罐式)中“2.3.18、2.3.19、2.3.20”这三项要求,均要求供应商提供由具有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检测报告,但本项目所在小区属于常规二次供水项目,国家强制标准仅要求设备具备基础稳压、基础远程报警功能,招标文件所列该三项功能不属于国家强制要求的必备功能;招标文件将上述三项功能设置为硬性条件,强制要求提供专项CMA检测报告,既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设置也不合理,事实上排斥了绝大****设备厂商,建议取消该三项的检测报告要求,修改为由供应商提供对应功能承诺书。
答: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技术标合格表的第2.3.18、2.3.19、2.3.20项,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发改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意见》,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实质性否决条款,应严格限定于项目实际需求及国家强制标准,不得增设非增值、非法定的高端功能作为硬性门槛,人为缩小竞争范围。
此外,上述三项检测报告系为*****量身定制,且并无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公司均可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付费制作。我方建议取消提供这三项由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答:为降低后期运维成本、提高设备运行综合效率,设置该条款。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总报价(C)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
本项目二次供水设备属于标准化货物采购,上述价格评分标准无法真实反映市场公允价格,导致评标基准价失真,难以客观体现市场合理成交价,不利于节约国有资金。该评分标准是否为***高价中标专门设置。
答:本次评分标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制定。经济报价分修改为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5分。
8、本次招标文件在节假日期间挂网,挂网的工作日仅为二日,且质疑期也在节假日,有违公**则,建议延迟投标日期。
答:本次比选满足5个自然日要求,开标时间已延期。标书代写
9、关于挂网不足三个工作日的问题:
企业自主比选 / 竞争性谈判 / 询价(小额、非依法必招项目)比选公告挂网最低:3 个工作日;1、从公告发布到响应文件截止,平台实操不得低于 3 个工作日;2、****集团内部小额设备、零星物资均执行 3 个工作日公告期规则。标书代写
按工作日计算公告期限时: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周末、法定节假日一律剔除,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水务商务招****政府采购 / 国企采购时间,无特殊例外。
该项目于18日下午临近下班挂网,18日当天不计入,19-21为法定工作日,24号即开标,****政府招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答:****政府招投标,为竞选性比选,于工作日挂网,提问结束时间为工作日的时间,质疑结束时间为工日的时间,满足5个自然日要求。本次比选开标时间延至2026年7月7日。标书代写
10、二、关于技术部分3个条款的提问:
附表1:C1=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技术标合格表(罐式)部分:2.3.18、2.3.19、2.3.20该三项条款:
1、参数罗列极度冗长、照搬单一品牌产品手册,同时强制采集:振动、噪音、超声、磁通量、温度、压力、频率、电流、电压、用电量、用水量、运行状态、故障十几类多维参数,完整照搬头部智慧水务厂商独有全套传感方案,中小厂家很难一次性配齐全部传感点位;二供厂家指向性明显;
2、技术路线高度锁定单一方案,存在技术排他,强制同时满足:边缘计算 + 数据机理故障模型 +就地 AI 人工智能多维融合故障趋势三重绑定描述。
3、“就地 AI 多维融合故障趋势” 是少数企业自研专有算法表述,多数厂家仅支持云端 AI 预警,不要求强制具备本地边缘侧融合诊断;
4、行业通用标准仅要求远程故障预警、振动温度监测,不会强制 “超声、磁通量、本地 AI 融合诊断” 全套组合;
5、功能叠加门槛过高,超出常规二供运维刚需。普通住宅 / 市政二供仅需温度、压力、电流、振动基础监测;超声、磁通量诊断多用于工业大型机组,普通加压泵房无强制必要性,易被认定 “条件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构成歧视待遇。
答:为降低后期运维成本、提高设备运行综合效率,保留该条款。本次评分标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制定,未引用任何特定品牌或厂家的独有参数,具备类似功能即可。
且该条款为加分项,不构成对投标人的歧视待遇。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即可。
11、三、招标要求出具CMA检测报告,必须依据现行国标/行标/规范,无标准依据的报告本身就不合规。
1)法规硬性要求(CMA计量认证核心规则)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所有检测项目必须选定合法有效标准: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B/CJ/T、地方标准DB、团体标准T/,或经评审备案的非标方法;
2)报告中必须写明检测依据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3)不能仅凭招标文件里的文字描述直接作为检测依据,招标需求只是客户技术要求,不属于法定检测标准;
4)如果项目无现成国标行标,机构必须编制《非标检测方法》,经CMA资质备案、客户确认后才能使用,且报告要完整附非标方法全文。
这三条采购需求,****集团****公司,关于所有二供设备招投标的技术条款。****集团之外,是在该类型招投标中,单独提出有指向性的技术条款的水司;
综上,招标单位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产品,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三)项。
答:为降低后期运维成本、提高设备运行综合效率,保留该条款。本次评分标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制定,未引用任何特定品牌或厂家的独有参数,具备类似功能即可。
且该条款为加分项,不构成对投标人的歧视待遇。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即可。设备运行综合效率可参考《罐式叠压给水设备》(GB/T 24912-2015)中6.2.14、7.2.14的规定,或参考其他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设备自适应调控可参考《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CJ/T 352-2010)中6.2.7、7.3.7的规定,或参考其他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智慧物联功能测试可参照《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CJ/T 352-2010)中的6.2.12进行,或参考其他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12、****公司发出的项目【****公司2026年二供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第一批次项目】招标文件,提出以下澄清问题:
贵司招标文件2.3.20要求:设备具有压力自适应调控功能:配套提供系统控制功能、传感器、电缆、配件等必要硬件,采集供水设备末梢压力(最不利用水点),通过无线或者有线网络传输至压力自适应调控系统,通过分析用水规律,自动优化末梢压力控制策略,确保用水高峰期末梢压力稳定在 0. 15±0.03Mpa(目标压力可依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实现设备出水压力的动态调节,保证入户用水舒适度,降低运行能耗,压力自适应调控功能可开启或关闭。在评分中,该要求提供带CMA的检测报告,我司已能实现此功能,但没有作检测报告,请问可以提供承诺书为有效吗
答: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13、招标文件第 41 页技术评分条款 2.3.18 设备综合效率统计、2.3.19 物联网预测性维保诊断、2.3.20 末梢压力自适应调控均强制要求 CMA 第三方检测报告,本文件未列明上述三项功能对应的法定检测标准、统一检测试验流程、量化合格判定参数。当前国家及行业暂无针对该三类智能化功能的统一专项检测规范,各 CMA 机构自主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数据、结论差异巨大,评审过程难以客观公正对比各投标人设备性能。该无明确标准的强制检测要求无形中设置投标壁垒,大量符合供水基础国标、产品质量优良的制造企业因无专项检测报告无法获得对应分值,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恳请比选人修改条款,废除 CMA 检测报告提交要求,仅需投标方出具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功能承诺文件。
答:为降低后期运维成本、提高设备运行综合效率,保留该条款。设备运行综合效率可参考《罐式叠压给水设备》(GB/T 24912-2015)中6.2.14、7.2.14的规定,或参考其他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设备自适应调控可参考《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CJ/T 352-2010)中6.2.7、7.3.7的规定,或参考其他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智慧物联功能测试可参照《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CJ/T 352-2010)中的6.2.12进行,或参考其他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
14、本次比选文件发布于节假日,实际有效工作研读时长仅两个工作日,且投标人提出澄清、质疑的时限覆盖节假日,大幅压缩市场主体的文件研读、资料筹备、异议梳理时间,不符合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保障投标人平等权利的相关要求,存在程序不公情形,申请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答:该项目为竞选性比选,于工作日挂网,提问结束时间为工作日的时间,质疑结束时间为工日的时间;本次比选开标时间延至2026年7月7日,确保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研读文件、准备标书。标书代写
补遗内容:
1.修改经济报价评分:经济报价分调整为75分,经济报价分修改为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5分。
2.调整技术评分权重:将2.3.18设备运行综合效率、2.3.19智慧物联预测性维护、2.3.20设备自适应调控三项分数分别由3分、2分、2分调整为1分(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综合效率大于30%得0.5分,综合效率大于35%得1分)、0.5分(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得0.5分)、0.5分(提供CMA认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其他类似证明材料。得0.5分),技术得分调整为15分,以降低专项检测报告对总分的影响。
3.本次比选开标时间延至2026年7月7日。标书代写
比选人:****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