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水利局关于巫溪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
重庆-重庆-巫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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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38MB****3045/2026-00025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6-24
发布日期
2026-07-01
标题
****水利局关于**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水利许可〔2026〕20号

****水利局

关于**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你司提交的**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和《**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75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226.8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796.24万元,本方案新增430.5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75.64万元,植物措施费5.78万元,监测措施215.39万元,临时措施费27.25万元,独立费用69.25万元,基本预备费23.6万元)。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13.65万元。

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总投资1103.2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738.9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64.3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75.64万元,植物措施费5.78万元,监测措施费167.19万元,临时措施费14.06万元,独立费用68.16万元,基本预备费19.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65万元。

项目生产期水土保持总投资123.5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57.2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66.2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监测措施费48.20万元,临时措施费13.19万元,独立费用1.09万元,基本预备费3.75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堆码场属于弃渣场性质,下游存在管理用房、居民点及企业厂房等敏感目标。建设单位运营期必须建立弃渣场稳定性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巡查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坡面变形、截排水系统通畅情况、挡护设施完好程度及渣土堆置坡度;业主应落实堆码场全过程视频监控、挡墙位移及渣体稳定性安全监测措施,编制应急方案,落实应急措施;发现坡面裂缝、排水失效、设施变形或位移异常等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灾害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堆置、疏通修复、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步报告我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须提交运营期监测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专项说明。

(二)弃渣场结构安全稳定性以主体设计单位验算结论为准,水土保持方案应做好截排水及坡面防护措施的衔接与落实。

(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四)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

(五)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六)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水土流失状况至少每月监测1次,遇强降雨(日降雨量≥50mm或1小时降雨量≥8mm)应在雨后24小时内加测,重点检查堆填体坡面、截排水系统和挡护设施;本项目堆码场应落实视频监控,对渣场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七)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八****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十一)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二)工程已开工建设,该方案为水土保持方案补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1.**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堆码场)

流域管

理机构

****委员会

涉及省

**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县

项目规模

库容72万m3,填埋处理能力1000t/d,最大堆高94.6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支挡工程(挡土墙+抗滑桩+抗滑键)、排水工程、场地恢复等。

总投资

(万元)

1595.09

土建投资(万元)

1276.07

动工时间

2024年1月

完工时间

2026年7月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hm2)

9.75

永久占地(hm2)

0.00

临时占地(hm2)

9.75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量

填方量

借方量

余方量

7.95

7.95

0.00

0.00

重点防治区名称

**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中-低山峡谷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中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9.75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238

新增土壤流失量(t)

73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

工程量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堆码场防治区

已列工程措施:挡土墙41m,抗滑桩4根,抗滑键30根,截水沟831m,排洪沟649m,盲沟392m,沉砂池1座,场地平整4.73hm2,覆土1.42万m3;新增:截水沟405m3,排洪沟(M10水泥砂浆36m3、C25砼130m3、C30砼5m3),沉砂池2座,表土剥离0.10万m3;

已列:撒播草籽4.73hm2;

新增:临时覆盖2.60万m2。

施工便道防治区

已列:排水沟1634m,场地平整1.36hm2,覆土0.37万m3;新增:场地平整0.65hm2,覆土0.20万m3;

已列:挂网喷播植草0.46hm2,撒播草籽0.90hm2;新增:撒播草籽0.65hm2;

新增:临时覆盖1.36万m2。

投资(万元)

704.84(新增:75.64)

73.70(新增:5.78)

14.06(均为新增)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103.28(新增:364.33)

独立费用(万元)

68.16

监理费(万元)

10.25

监测费(万元)

167.19

补偿费

(万元)

13.65

方案编制单位

**润宇****公司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书耀

法定代表人

姚智

地址

**市**区黎明东路49号7幢8-6

地址

**市**县柏杨街道北井大道9号2号楼2层

邮编

408099

邮政编码

405899

联系人及电话

李**150****4003

联系人及电话

吴应钢193****77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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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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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qq.com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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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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