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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1
********医院****医院院区、中医医院院区、妇保院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院****医院院区、中医医院院区、妇保院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采购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51,700 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元) |
| 1 | C****0000-其他服务 | ****医院院区、妇幼保健院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 项 | 1 | 1,251,700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省**市**区岚角山镇高桥头村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说明: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等文件规定,医疗废物就近集中处置原则,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统一无害化集中处理。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需同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核查****同时具备上述两证,具有唯一性和不可代替性。详见论证意见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6年06月29日
论证地点:******公司会议室
论证意见: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0】70****卫生厅、****管理局(湘卫医发【2010】79号)文件、《医疗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等文件规定,医疗废物就近集中处置原则,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统一无害化集中处理。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需同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核查****同时具备上述两证,具有唯一性和不可代替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赵小军 | ****医院 | 中级 |
| 杨剑岭 | ****医院 | 中级 |
| 朱应群 | ****医院 | 正高 |
七、公示期限
2026-07-02至 2026-07-08,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1.采购人
联系人:聂绍胜
联系地址:**省**市**县**县重华北路1号
联系电话:0746-****03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联系地址:**县泠江中路
联系电话:0746-****42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慧
联系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路393号海坤美寓1栋第一幢8层829号
联系电话:139****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