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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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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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内容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所提到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查询方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shixin/)

招标文件所提到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办法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员人数包含了应当增加的至少1名持C1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报价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3-(四)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具有工程

****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得 3 分,

具有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的得 5 分;

(2)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的

得 3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的得 5 分。

【注:未提供技术负责人近 1 个月(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1)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工程类的得5分,以职称证注明的专业为准。

(2)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注:未提供技术负责人近 1 个月(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1.3-(七)企业财务状况(0.0-10.0分)

近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财务报告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为正值的得 10 分,任意一年的净资产为负值的该项计0分。

(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及配套财务报表。每完整提供一个年度全套资料得 3 分,三年资料全部齐全得满分 10 分;单年度资料缺失或不完整的,该年度不予计分。

(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均应分别提供上述三个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任一成员缺少任意一年度全套资料的,该年度本项得0分。2、投标人营业执照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存续年限不足规定三年的,仅需提交自企业成立当年起至 2025 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未成立年度无需提供,不扣减对应分值;投标当年新设立的企业,无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作扣分处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 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4.绿化工程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

5. 地下防水工程为年(建议为5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教学楼建设项目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保修范围按该项目设计图纸施工的全部工程,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28 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报价表”:
更正前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总价

万元

备注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

万元


暂列金额(如有)

万元





主要材料

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商品混凝土

m3



更正后内容:

投标总价

万元

备注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

万元


暂列金额(如有)

万元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

万元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

万元

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招标控制价中列出的该项金额填写。

主要材料

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商品混凝土

m3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政府采购网 zfcg.****.cn 发布。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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