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的委托,现对南航2026年员工化妆品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2026年员工化妆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股份公司预算2万元、明珠公司预算41万元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管理部、明珠公司提供化妆品的生产、配送及售后服务。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含税预算43万元,2年框架合同。
需求清单及限价:
|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参考品牌 |
单位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 1 |
口红 |
≥3g |
支 |
93 |
||
| 2 |
腮红 |
≥4.0g |
提供菲丽菲拉、橘朵、稚优泉或同等价位品牌 |
个 |
36 |
|
| 3 |
眉笔 |
≥0.26g |
提供卡姿兰、自然堂、火烈鸟、完美日记或同等价位品牌 |
支 |
35 |
|
| 4 |
化妆包 |
22*14cm |
/ |
个 |
15 |
|
| 5 |
化妆套装 |
套装 |
/ |
套 |
388 |
套装详见下表 |
| 6 |
眼影 |
四色以内 |
提供菲丽菲拉、橘朵、花知晓、完美日记或同等价位品牌 |
盒 |
62 |
|
| 7 |
素颜霜 |
≥50g |
提供自然堂、薇诺娜、韩束或同等价位品牌 |
瓶 |
53 |
|
| 8 |
发胶 |
200ml以上 |
瓶 |
37 |
||
| 9 |
润唇膏 |
≥4g |
提供曼秀雷敦、凡士林、依泉或同等价位品牌 |
支 |
23 |
|
| 10 |
散粉 |
≥8g |
盒 |
74 |
||
| 11 |
粉底液 |
≥30ml(g) |
提供蜜丝婷、卡姿兰、露华浓或同等价位品牌 |
瓶 |
79 |
说明:第5项“化妆套装”,具体品类如下表:
| 商品名称 |
数量 |
商品名称 |
数量 |
| 01.粉底膏 A04 |
1个 |
35.修眉刀片十片 |
1盒 |
| 02.粉底膏 A06 或 A05 |
1个 |
36.化妆棉 |
1包 |
| 03.粉底膏 01# 象牙白 |
1个 |
37.多用美目胶水 |
1个 |
| 04.18色珠光眼影盘 |
1个 |
38. 1818 拉线眉笔灰色 |
1支 |
| 05.18色眼影盘 |
1个 |
39. 1818 拉线眉笔深咖色 |
1支 |
| 06. 18色口红盘 |
1个 |
40. 1818 拉线眉笔 黑色 |
1支 |
| 07.双色修容粉饼 |
1个 |
41.喷瓶 |
1个 |
| 08.双色腮红 |
1个 |
42-43.棉签 |
2包 |
| 09.卸妆液 |
1个 |
44.手工假睫毛 217 # |
1盒 |
| 10.定妆散粉 |
1个 |
45.S型梳 |
1个 |
| 11.干粉饼 |
1个 |
46.下睫毛1盒 |
1盒 |
| 12.妆前隔离 |
1个 |
47.唇彩 |
1个 |
| 13.双头遮瑕棒 |
1个 |
48.镊子(修眉钳) |
1个 |
| 14.睫毛膏 |
1个 |
49.眉粉 |
1盒 |
| 15.一剪成型大弯剪 |
1个 |
50.修眉刀 |
1个 |
| 16.3M美目贴胶带(宽的) |
1个 |
51.美人鱼眼线液 |
1支 |
| 17.闪粉 |
1个 |
52.削笔刀 |
1个 |
| 18.亮片眼影 |
1个 |
53.尖尾梳 |
1个 |
| 19.眼线膏 |
1个 |
54.假睫毛辅助器 |
1盒 |
| 20.15色遮瑕膏 |
1个 |
55.发蜡或啫喱膏(2选1不选则随机发送) |
1个 |
| 21.升级保湿柔肤粉底液 象牙白 |
1个 |
56-60.鸭嘴夹 |
5个 |
| 22.眼线液笔 |
1个 |
61.黑色皮筋 |
1盒 |
| 23.液体眼影 |
1个 |
62.打毛梳 |
1个 |
| 24.U型夹10支 |
10个 |
63.黑色头夹子(一字夹) |
1盒 |
| 25.发蜡棒 |
1个 |
64.修眉剪 |
1个 |
| 26-29.菱形粉扑 |
4个 |
65-66.发贴两片 |
2片 |
| 30.发胶 |
1个 |
67.唇线笔 |
1支 |
| 31.好用睫毛夹 |
1个 |
68.口红 |
1个 |
| 32.影楼化妆师专用湿粉扑 |
1个 |
69.发际线粉 |
1个 |
| 33.影楼化妆师专用干粉扑 |
1个 |
70.布艺化妆包 |
1个 |
| 34.影楼化妆师专用勾指扑 |
1个 |
71-92.共22支动物毛化妆刷 |
22支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包装、仓储、运输、税费、售后等服务期间所有费用及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供应商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而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4、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3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供应商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最终折扣保留2位小数。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交货内容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及要求 |
| 员工化妆品 |
****酒店 |
**市**区新**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1号楼 |
1.采购人用户单位根据本单位需要,分别将订单及产品要求以传真、邮件、钉钉、金蝶等方式发送至供应商,供应商按采购人用户单位订货单分批送货。正常情况下,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用户单位的采购订单后20个自然日将货物配送至采购人用户单位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用户单位的采购订单后7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配送至采购人用户单位指定地点。 2.采购方下达订单前,成交供应商须对需求清单中每个单品(含化妆套装内的细分单品)分别提供不少于3款样品供采购人选择,样品需在色系、适用肤质上有所区分,所选样品为市场通用性强、适用人群广泛的大众化常规品类,最终选定的颜色、规格参数,以采购人用户单位实际需求及书面确认为准。采购方完成样品试用并确定最终供货产品后,再向供应商下达订单。 |
| ****酒店 |
**市**区翠竹路19****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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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
**市**区迎客路 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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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
**市**区晨阳路450号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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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
**市**南路576号 |
||
| ****酒店 |
**市**区新湾南路1****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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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
**市**区宝琴路288号A1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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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
**市****大**际机场天兴五街与航源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南航城4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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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 |
**省**市航空港区机场二路和货运路交叉口中国南方航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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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管理部 |
**市**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103号****基地 **省**市**县黄花镇黄花机场南航宿舍 |
||
| 除以上服务地点外,采购人用户单位有权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增减或变更交货地点,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更新后地点提供服务。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其他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标书代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为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n/cms/nfhk/webfile/bzzx/czzn/****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第一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延期时间截止后,报名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如第一次公告报名阶段供应商数量符合要求,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6.1 采购人:****
地址:**市**区新**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020-****8868-89011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20-【****3071】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提交异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
|
| 开标/报价阶段标书代写 |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9.1 |
询比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供应商在询比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召开询比预备会 |
| 1.9.4 |
现场踏勘 |
不踏勘。 |
| 2.1 |
构成询比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 2.2.1 |
供应商提出疑问 |
形式:【2026】年【7】月【6】日【23】时【59】分**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疑问答复形式:****航空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 |
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 |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航空站(南航采购平台电子系统);电子标服务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温馨提示: ①本次询比,供应商无需制作纸质响应文件。 ②本次询比,在线开启报价,不设线下报价,供应商无需来现场。 ③报价截止时间到,如供应商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解密失败,则本项目报价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