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店埠河治理工程(**部分)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省**市店埠河治理工程(**部分)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开标日期:2026年06月25日
**省**市店埠河治理工程(**部分)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镇武兴路7号C001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仟陆佰叁拾伍万零捌佰壹拾叁元贰角(****0813.20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市振华****公司与******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养贤乡三岔路(1室)(联合体成员单位:**省**市**区洪林镇洪东路电商小镇1号楼2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仟陆佰叁拾壹万叁仟贰佰肆拾柒元壹角陆分(****3247.16元)
质量:合格
工期:4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文化广电大厦15楼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0551-****15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4872****中心B3幢办1202-1203
项目负责人:黄学旺
联系电话:0551-****5260
公示期: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大道4872****中心B3幢办1202-1203,联系人:黄学旺,联系电话:0551-****526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