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物资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十九冶**高新区菜坝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一期一标段灵湖支路工程。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砂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灵湖支路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西起于启航大道A段,起点桩号K0+000,自西向东北与规划道路平交,终点止于规划道路,桩号K1+204.734,道路全长1204.734米,标准横断面宽度24m=2.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6.75m(车行道)+0.5m(双黄线)+6.75m(车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5 m(人行道),设计速度为30km/h,涉及专业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通信工程、自控及仪表工程、结构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2.2 采购内容: 商品混凝土、砂浆;数量: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3 交货期: 预计2026年8月10日-2027年12月31日 。
2.4 交货地点: **省**市**区灵湖支路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或销售商。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仅针对设备招标,本次招标不涉及)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 / 供货业绩(无此项要求)。标书代写
3.5 财务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中冶禁止交易名单”;未被中国五矿或中国十九冶停用。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四、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道支行
银行帐号:510********051509043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人民中路三段57号
联 系 人:何孟洋
联系电话:157****4230
日 期:20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