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运营管理,提升辖区农业生产公共服务能力,****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农工办函〔2026〕25****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发〔2026〕76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高新区2026****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按照省、****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1****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农业企业、****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果菜畜等特色产业,因地制宜、科学布局、运营规范、服务优质、联农带农,聚焦关键薄弱环节,着眼服务小农户,补齐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短板,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服务能力。
二、建设要求
1.申报主体应在**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正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经济联合社、******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业企业、供销**社、其他依法合规具备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法人主体。要求产权清晰、制度健全、财务规范,基础设施完善,经营状况良好,自愿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及街道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2.具备完整粮油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如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智能农机具等;同时,配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技术力量雄厚,在作业能力和时间安排上,能够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协议要求,遵循方便群众、不误农时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3.建设与运营主体具备一定的农事服务能力与经验,能够熟练应对各类农业生产场景,在以往服务中得到农户认可,拥有良好口碑。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经济联合社、******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国有农业企业、供销**社、其他依法合规具备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法人主体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共计补助30万元。
四、遴选程序
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实地考察-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由实施主体自愿申请,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生产经****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高新区2026****中心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主体,需填写《**高新区2026****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复印件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3.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及法定代表人征信的相关证明;
4.现有农机装备清单(含名称、数量、原值等);
5.已有建设或设施农业用地及厂房、仓库、流转土地等情况,如场地为租用,租赁期原则上不少于10年;
6.《****中心项目改扩建实施方案》包括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建设周期、服务规模、应急体系建设计划等内容。
申报主体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
六、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遴选结****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申报地址:渭****管委会2****办公室605室。
联系电话:****3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