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污水分质排放(越兴路1号泵站出水管东线工程)-过曹娥江顶管段项目、**污水第二通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市区污水分质排放(越兴路1号泵站出水管东线工程)-过曹娥江顶管段项目、**污水第二通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
2.2 建设规模:**市区污水分质排放(越兴路1号泵站出水管东线工程)-过曹娥江顶管段项目位于**市**新区,起于越兴路1号泵站,止于曹娥**岸,主要包括**穿越杭甬高速DN1200顶管约300米,穿越曹娥江DN1600顶管约1280米,DN1200地埋管约370米;**污水第二通道建设项目位于**市**新****开发区,本工程起于致远大道曹娥江东岸,****处理厂,主要包括**穿越曹娥江DN1600顶管约1400米,DN1200穿江滨路顶管,长度约100米;DN1200地埋管线,长度约300米。
2.3招标范围:**市区污水分质排放(越兴路1号泵站出水管东线工程)-过曹娥江顶管段项目、**污水第二通道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服务。具体做法与要求须符合设计图纸、规范和**市****管理中心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地质勘察费73.59万元,外业见证费5.88万元,地质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3.59万元,外业见证费最终按地质勘察费的8%计。
2.5计划工期:接到通知后25个日历天完成作业,再10个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投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6质量要求:地质勘察调查报告符合规范,满足施工、设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外业见证需符合规范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03月至2026年0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年03月至2026年05****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2已在**省住建厅备案登记(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或“****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2.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 2026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4.2 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4.3 方式:投标人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ygcg.****.com,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登录后, 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 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4.4 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 IP 地址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网址):标书代写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6.2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
6.3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6.4 开标地点(网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标书代写
6.5本项目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7.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单位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 ”专区下载。
7.4 系统使用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https://ygcg.****.com/detail?articleId=347)。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5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6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越****大道 308 号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77****95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 系 人: 章娅琴
电 话: 137****8822
监督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越****大道 308 号
联 系 人: 许工
监督质疑电话:0575-****1185
监察对象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电话: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75-****0323